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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ps04 - 人事主任 | 2018-09-25 | 點閱數: 540
一、 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應公正執行職務,不得接受任何請託關說,並應拒絕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或業者之餽贈或飲宴招待。
二、 本府暨所屬機關同仁本於服務熱忱,提供諮詢、解決問題,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為應盡職責。因國人好禮成習,爰重申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遇有與職務上具有利害關係業者或民眾之邀宴或餽贈,應予拒絕,並適時向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維護自身權益。倘有疑義,請向機關政風單位或本府政風處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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