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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ps04 - 人事主任 | 2018-06-11 | 點閱數: 583

一、

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應公正執行職務,不得接受任何請託關說,並應拒絕與職務上有利害關係廠商或業者之餽贈或飲宴招待。

 

二、

本府暨所屬機關同仁本於服務熱忱,提供諮詢、解決問題,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為應盡職責。因國人好禮成習,爰重申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遇有與職務上具有利害關係業者或民眾之邀宴及饋贈,應予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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