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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
有關學校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3項後段規定,辦理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人員查詢時,得使用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建立之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或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行政處罰者之資料,及中央勞工主管機關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建立性騷擾防治事件之資料,並應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3項之規定,辦理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提交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查證審議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