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留職停薪期間申請提前復職之審核與核准程序及相關因應措施。 原函主要意旨如下:專任教師於學期中復職並非常態,留職停薪之教師申請提前復職,須有不可預期之緊急情事(如有疑義,得由諮詢小組提供意見),且尚須經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定之核准程序,始得成立,以確保留職停薪教師提前復職之申請確實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