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公告 ylps04 - 人事主任 | 2024-05-10 | 點閱數: 234

有關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之限制。

上開函釋重點如下:
經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量審議,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結果,雖係機關進用聘僱人員之依據,惟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性質僅係作為機關進用人員之原則性、框架性規範,未涉及實質用人,與任用法第26條之1規定為避免機關首長卸任前大量安置私人而限制機關首長用人權之情形有別。為避免過度限縮機關首長人事權,影響各級機關業務推動,各機關聘(僱)用計畫書(表)之核定,毋須受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限制。
聘 (僱)用計畫書(表)核定後,個別人員之進用屬各該用人機關首長人事權責。各機關依核定之聘(僱)用計畫書(表)進用聘僱人員或改聘(僱)其他聘用(約僱)職務,因涉及實質用人,仍須受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規定之限制。

:::

主選單

會員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