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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網站管理員 - 教學組長 | 2023-08-01 | 點閱數: 465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 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三、各校參賽者員一律經由學校統一於網路線上報名(報名網 址 https://art.hlc.edu.tw),報名時間自112年9月19日 (星期二)8時起至112年9月28日(星期四)16時30分止。

四、花蓮縣縣賽書法類各組取得決賽權代表權者,由承辦單位 以下列方式通知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參加112年10月14日 (星期六)上午10時於中原國小(970花蓮縣花蓮市中原路 531號)舉行之現場書寫:

(一)由承辦單位電話通知各得獎學校,請學校轉知獲選學生。

(二)承辦單位完成前項作業,即視為參賽通知已送達參賽 者,參賽者及其關係人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申訴。

(三)未取得決賽代表權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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