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3738號函辦理。 |
二、 |
106年1月31日前各機關退休、離職人員得不適用本措施第5點第1款第2目有關觀光旅遊額度之規定,其補助總額均列為自行運用額度。 |
三、 |
有關國民旅遊卡新制係先行試辦1年,並由國家發展委員會進行滾動檢討,未來本措施將配合檢討修正。 |
四、 |
檢送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修正對照表1份。 https://www.ylps.hlc.edu.tw/uploads/tadnews/file/376559764Y0000000_1050249390_Attach00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