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機關職缺無公務人員各項考試錄取及申請補訓人員可資分配,
且在非考選部舉行考試之日起至正額錄取人員分配結果公告日之期間,
得於報經分發機關同意後,自行遴用具任用資格之合格人員。
所稱「分發機關」為銓敘部,但行政院所屬各級機關之分發機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如於未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前,即逕為自行遴用非現職人員,
將導致人員送審或動態登記作業無法完成,影響人員權益甚鉅,並衍生後續究責及議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