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9259號函辦理。
二、 該署前於112年2月6日臺國教署學字第1120007556號函(諒達)說明旨案相關規定,惟查所渉「勞工健康保護規則」,業經勞動部以110年12月22日勞職授字第11002063351號令修正發布,有關職護僱用或特約之規定,請依前述規則現行規定辦理;所渉條文說明如下:
(一) 第3條第1項規定略以:「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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