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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第9條之2、「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1,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 號令修正發布。
https://www.ylps.hl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1&nsn=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