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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ps04 - 人事主任 | 2019-08-22 | 點閱數: 501
一、 依據行政院108年8月1日院臺法字第1080095192B號函及法務部108年8月13日法授廉利字第10800054980號函辦理。
二、 檢附法務部廉政署製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說明」簡報檔1份。https://www.ylps.hlc.edu.tw/uploads/tadnews/file/1080161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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