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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lps04 - 人事主任 | 2022-07-20 | 點閱數: 295

一、報考條件
(一)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二)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且富教育熱忱者。
二、錄取名額: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1名,備取1名。
三、工作內容(每週工作約40小時)
在教師督導之下,協助特殊學生之在校生活及就學輔導等工作,工作內容主要如下:
(一)協助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如個人整潔、穿脫衣物、飲食、收拾桌面、如廁及清理、午休等)。
(二)協助處理與教學有關之事務(如配合指令的遵守、協助行為改善、協助製作教材等)。
(三)協助處理校園身心障礙學生偶發事件或安全維護。
(四)支援並協助處理身心障礙學生相關事務(如情緒行為處理策略、入校後學習場所轉換、家長聯繫等工作)。
(五)配合參加指定或需求之知能研習。
(六)其他本校臨時交辦有關特殊教育之事項。
四、僱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2年01月20日(星期五)止。
五﹑待遇:
按時計酬,鐘點給付,每小時168元,每週工作約40小時(以學生實際在校就學時間,以工作時間表為準,寒暑假、國定假日等不支薪,另含勞健保給付,勞退提撥)。
六、公告方式: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頁(http://http://www.hlc.edu.tw/)及本校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ylps.hlc.edu.tw/)。

其餘報考日期及甄選事宜,請詳參簡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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