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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ylps04 - 人事主任 | 2022-06-02 | 點閱數: 202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5月27日部法二字第1115457489號函辦理。
二、    查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第12點規定:「(第1項)各機關考績(成)案,經主管機關或授權之所屬機關(以下簡稱核定機關)核定後,應依銓敘部考績審定網路報送作業規定辦理,備文並載明上傳網路報送之文號及機關代號函送銓敘部依法銓敘審定。但機關業務性質特殊或其他特殊原因,無法以網路系統報送考績(成)者,應先函請銓敘部同意。……(第4項)各機關不參加考績(成)人員免予報送。但屬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而不辦理考績(成)者,除第1項但書之機關逕予備文函知銓敘部外,其他機關仍應於第1項之網路系統報送不辦理考績(成)人員之資料,並於函送銓敘部文內敘明。」
三、    為利各機關報送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不辦理考績(成)人員資料,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統(以下簡稱銓敘業務系統)業增加相關作業功能,本府並以110年2月3日府人訓字第1100025506號函轉知各機關在案。為使統計表所列是類人員考核期間全無工作事實事由代碼,與銓敘業務系統增加功能後之相關代碼一致,爰配合修正旨揭統計表。各機關辦理所屬受考人本(111)年度年終考績及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時,請採用修正後之表件。
四、    旨揭修正後之統計表已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 /常用表格下載/考績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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